Friday, July 26, 2013

YOU GOT MAIL, BARNES AND NOBLE, 與讀書習慣


我喜歡閱讀,我花很多的時間閱讀,這是無庸置疑的事情。重點是這樣,一開始,在我決定我喜歡讀書的時候,我除了真正喜歡讀書之外,無法不承認的,虛榮心也在這件事情的裡面扮演某種程度的角色。那時候,年紀還小,還在塑造自己的時代,我把喜歡讀書這件事當作是演繹個人形象的重要元素之一,別人留烏溜溜的長髮,我沒有這樣的條件,只好說,我花更長的時間在讀書 ... 這背後的邏輯是這樣,妳比我美麗,哼! 見仁見智,可是我比妳聰明,這是鐵錚錚的事實。是的,我有文化學識與教養,你要怎麼樣!!!

基於這樣的虛榮心,所以遠在 Amazon 最初推出 Kindle 的時候,我是最先擁有 Kindle 的第一代的人之一。然而,Kindle 的第一代是個空前絕後的大失敗,花了我不少銀子,用沒有幾天,它就半死不活的不堪使用,早在我可以向人炫耀之前。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我曾經擁有唯一愉快使用 Kindle 的經驗,是有一次去洗頭的時候,當然是,一邊洗頭一邊讀書,這讓我的 hairdresser 驚嘆不已,連聲問我那是什麼 ... 那次的經驗,愉快是愉快,但是,跟你的 hairdresser 炫耀讀書的事情,這本身就不是什麼高明的事情。

當然,這幾年來,Amazon 大大的成功,Kindle 在 devices 的方面就算沒有披荊斬棘,但是在 services 方面卻獲得全面的勝利,最重要的是,它改變了我們讀書與閱讀的方式,特別是在 iPad 與 Nexus 加入戰場以後。Kindle 第一代沒有成功,但其它這些後繼的產品的確成為我們閱讀的媒介。於是 physical books 開始漸漸絕跡,有關我書房的虛榮,也從堆滿了書成為潔淨桌面上一個鏡面上蓋滿指紋痕跡的 tablet,然後書店一家家倒店 ... 是的,我要開始講到 Barnes and Noble。

成長在 internet 年代之前的人,誰沒有美好的有關 Barnes and Noble 的經驗,我的經驗是 Union Square 那家旗艦店,一九八零年代,我對知識殿堂最虛榮的感受是第五大道上的 Public Library,一九九零年代,當然被 Union Square 的那家 Barnes and Noble 所取代。這種對於 Barnes and Noble 的美好感受到了看 You Got Mail 的時候受到極大的挑戰,終於想起來,更早以前街角的小書店,有沒有,裡面的人,不管是老闆店員還是其他的客人,不管認不認識,大家見了面會打招呼,更多嘴一點的人,還可以聊起天來,這叫做,是不是,人情味。這當然與 Barnes and Noble 的概念不一樣,Barnes and Noble 給你極大的享受與方便,但重點是,要跟你做生意,要賺你的錢,街角小書店當然也想賺你的錢,但某種程度的,在某些狀況下,它也比較容易成為社交的場所。

好了,現在 Barnes and Noble 被電子書打到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頭,特別是在 Nook 慘烈失敗之後,但是很多我這輩的人,對於 Barnes and Noble 還是有些情感,開始紛紛給它一些建議。在許多的建議之中,看起來 Barnes and Noble 自發展電子產品失敗之後也好像正是這樣做的是,把它舒適的店面變成社交場所,有沒有,翻翻書架上的書,喝喝咖啡,與其他的愛書人面對面,然後聊一聊。這也就是說,在大書店中擺進街角小書店的元素 ... 於是乎,有沒有,You Got Mail 還是最有先見之明,開小書店的 Meg Rynn 嫁給開大連鎖店的 Tom Hanks 之後,可能就是未來的 Barnes and No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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