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4, 2011

Why, Why, Why??? 27 Club!!!




在 Amy Winehouse 掛點以前,只要講到她,就會開始進入一種辯證。通常是這樣的,哇! 她怎麼唱得這麼好! Damn 真可惜,這麼嗑藥嗑個不停,真是自毀前程 ... 我總是會接著說,不曉得她是不是就是因為嗑藥嗑這麼多,才唱得這麼好,要是沒嗑,會不會 ... 不是這樣!!! 這樣的辯證總是沒完沒了,直到她掛點!!! 我說,OKAY,不辯了,人都死了,我只有三個字 RIP。

然後我才知道有所謂的 27 Club,頓時覺得好神奇。當然根據我一貫天平座與理性的天性,自然會這樣想,一切不過是個巧合。嘿! 是不是 Jimi Hendrix,Jim Morrison,Janis Joplin,當然還有 Kurt Cobain,現在再加上 Amy Winehouse,全都剛好只活到二十七歲。這些人,是不是,有很多共通性,然後,是不是,走到了二十七歲,就走不過去了,到了盡頭,到了極限,這只是巧合,其中有沒有一些什麼道理呢!

然後不是剛好 Nevermind 二十週年嗎,再回頭看看 Kurt Cobain,他是不是在死前已經開始有點禿頭了,這跟嗑藥有關嗎? 當時也不過二十五六歲的年紀,怎麼會這樣。把他一臉的頹廢,疲倦,迷幻與恍神拿掉,不過是張娃娃臉嘛! 其實 Amy Winehouse 也是這樣,不論她再這麼誇張的化妝與造型,仔細看,你還是看得出,她其實比同年齡的人看起來都幼齒許多 ... 他們是持續性活在 trance 中的人,會不會,可能某種程度,也算是不受塵世汙染。 

這讓我想到,所以,從一開始,他們就距離天堂比較近,所以,有美妙的音樂,娃娃臉 (angelic),持續性的 trance,嗯! 會不會,一個人與單純,美妙,天使這些意念最遠的距離叫做二十七歲,在這之前,叫做青春,叫做 trance,在這之後,才是真正的行屍走肉,叫做腐毀,比死亡還糟,這世界,是不是,其實沒有什麼叫做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回事! 不能再往下想下去了,lalala,lalala,lalala ... they tried to make me go to rehab, I said no no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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