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是一個滿不要臉的人,我很少去引述別人的話,因為總覺得別人說得不好,但同時我也是一個誠懇的人,當我引述別人的話時,通常也是我真的被感動的時刻。我不喜歡盲從,更不想沒話找話講。
當年 Aron Ralston 的新聞傳出時,我就對他深深的著迷,重點是這樣,他不是英雄,他把手臂鋸掉只是一件務實的事,因為已經血液不通一百多小時,反正也是廢了。但重點是,他是一個英雄,因為他是一個樂觀的求生者,我太喜歡他了,誰能比這個人還有更多更大的生命力呢!
我喜歡 127 小時,認為這是 Danny Boyle 扳回一城的作品,這是因為,若是看過我前面的 post 就會知道我是多麼痛恨 Slumdog。 127 小時好看在哪裡? 前面三十分鐘,也就是 Ralston 被時頭卡住之前,你看 Danny Boyle 拍得多好,你看過這樣的動作片嗎? 不需要刀,不需要槍,不需要打鬥,不需要汽車追逐,你看過這麼動感的畫面嗎? 當然,還有那音樂,基本上,嘿! 這只是一個活繃亂跳的大男孩在那裡蹦蹦跳跳,但你看過超過這整個段落動能與生命力的任何一部電影嗎? 別去想,因為,浪費時間,因為,絕對沒有。
James Franco 當然演的好,而且還演的超好,更重要的是,三十分鐘過後整部電影全都只是他被時頭卡住動也動不了的戲,居然一點也不枯燥,還好看得很,有關這一部分,除了導演的功勞之外,James Franco 的魅力自然不在話下。當然割手臂那一段很感人,但我覺得全片最精彩的是,男主角把自己手臂鋸斷逃離後,居然還回頭存影留念,拍下那顆石頭與他被割下的手臂。也許你可以說這個人心機太重,知道有一天這張照片可以派上用場,最壞也可以貼在自己的 FB 上。我不認識 Ralston 這個人,我不知道他的心態如何,但是在 Danny Boyle 指導下 James Franco 飾演的這個角色當然不是這樣的一個人,並且這正是我喜歡片中所刻畫這個大男孩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只是皮,然後不服輸,並且有點喜歡僥倖,一種,嘿! 看你拿我怎麼辦的感覺!!! 真好,這當然是人與天的搏鬥,一個生命力這麼強的人,但不必是個英雄,他只是皮,多好啊! 嘿! 我在講誰? 孫悟空嗎??? 哈哈哈!!!
Aron Ralston: You know, I've been thinking. Everything is... just comes together. It's me. I chose this. I chose all this. This rock.. this rock has been waiting for me my entire life. It's entire life, ever since it was a bit of meteorite a million, billion years age. In space. It's been waiting, to come here. Right, right here. I've been moving towards it my entire life. The minute I was born, every breath that I've taken, every action has been leading me to this crack on the out su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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